國家氣候中心于1994年2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隸屬于中國氣象局,為獨立的司局級法人事業單位,是國家級科技型業務單位。堅持面向國家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國家氣候中心肩負著準確監測預測氣候、科學評估氣候影響、有效管理災害風險、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等使命,為氣象防災減災、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精細化的高質量服務。目前,中心還是世界氣象組織亞洲區域氣候中心(BCC)、東亞季風活動中心(EAMAC/WMO)、全球長期預報產品中心(GPC/WMO)、亞洲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監測評估中心(CEEMA/WMO)和第三極區域氣候中心(TPRCC/WMO)。
國家氣候中心設置有11個部門:辦公室(計劃財務處)、業務科技處(BCC秘書處)、黨委辦公室(人事處)3個職能處室,氣候服務室、氣候預測室、氣象災害風險管理室、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室、氣候變化監測預估室、氣候變化影響適應室、氣候研究開放實驗室、業務系統發展與運控室8個科研業務處室,另外還設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主要職責
(一)為機關提供支撐保障作用的職能
1.負責為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供氣候監測、預測、氣候影響評價、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氣候資源監測評估、氣候變化監測、預估及其影響評估等氣候決策信息工作。
2.負責追蹤國際氣候變化政策,開展氣候變化適應和減緩戰略政策研究以及決策咨詢,為我國參與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等履約活動和國際事務提供技術支持。
3.參與起草全國氣候和氣候變化業務發展綱要、規劃和相關政策、標準。
4.承擔氣候系統監測、極端氣候事件監測、氣候區劃,氣象災害監測、預測預警、普查、風險評估和區劃等業務;負責發展極端氣候事件監測評估、氣候區劃、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技術。
5.承擔兩周以上時間尺度氣候預測業務,負責氣候系統各圈層之間相互作用的研究,負責數值預報氣候類產品解釋應用,完善多模式集合、動力統計相結合等智能氣候預測技術,完善氣候預測檢驗技術,建立完善氣候預測業務系統;承擔中國氣象局氣候研究開放實驗室職能。
6.承擔氣候變化科學基礎方面的關鍵科學問題和核心技術研究,發展氣候變化對自然生態系統和社會經濟影響評估技術,負責氣候變化耦合影響評估技術等方面研究,為我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提供科技支撐。
7.承擔氣候、氣候變化、環境及其相關資料的分析工作,開展地基、空基、天基觀測資料在氣候與氣候變化業務中的應用研究,開展氣候資料質量評估。
8.承擔氣候和氣候變化方面多邊和雙邊業務科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世界氣象組織區域氣候中心職能,負責亞洲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監測中心、東亞季風活動中心、全球長期預報產品中心、亞洲高山區區域氣候中心等建設、運行和網站維護,為世界氣象組織提供區域氣候產品。
9.負責對下級業務單位提供技術指導,開展相關的業務升級、拓展和新技術開發、推廣。
(二)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職能
1.通過網站和社會媒體向社會公眾提供兩周以上時間尺度的氣候與氣候變化監測、預測、氣候影響評價、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氣候變化預估及其影響評估等氣候信息和公報等產品。
2.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氣候應用服務,發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技術;開發與氣候相關的季風、積雪、海溫監測、干旱等災害監測預警、生態環境監測預測、城市氣候監測分析評價、氣候可行性論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等產品,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趨利避害”咨詢服務。
3.與重點行業、領域和地區開展氣候變化跨界合作,參與建設氣候變化適應試點示范。
4.向社會公眾提供氣候和氣候變化科普產品。
(三)完成中國氣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